中国古代爵位继承的文化常识?

中国古代爵位继承的文化常识?

1、中国古代爵位继承的文化常识?

不一定 爵位继承规则时嫡长子、其他嫡子、庶出长子、其他庶出子。比如正妻生育长子、三子,侧室生育第二子,那么嫡长子死了,应该由第三子也就是其他嫡子继承。如果没有其他嫡子、只有庶出子,那么就选择庶出子中年龄最大的。这就叫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欧洲高级贵族的儿子,只要是正妻所出的都有一份,只是长子继承的是最大的一份,因为父亲的产业多,所以分割就可以了.最重要的头衔有长子继承,次之的几个头衔由其余的儿子继承,就和兄弟分家没有什么区别.例如1252年去世的巴伐利亚公爵奥托二世有两个儿子,就是这样处理的,一个叫上巴伐利亚公爵,一个就叫下~~公爵.还有一个继承了父亲行宫伯爵的头衔. 补充,英国允许女性系后裔继承王位,这点法国和德国一般不允许,不过德国也有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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