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有哪些规定,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有哪些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有哪些规定



1、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有哪些规定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十6条的规定的情形之1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第5十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十1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十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1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有哪些



2、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有哪些

你好:

1、其实没有什么程序,很简单,你必须写1份取保候审申请书,上面主要写明你要申请取保的理由和申请取保后的保证。

2、还有1条也是很重要的,取保候审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1般是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才有可能。并且犯罪嫌疑人要认罪。

3、是你把写好的东西送到公安机关相关承办人的手里就好了,记得自己留1份。

4、但是批准不批准这还得审查,如果批准了,要么需要保证人,要么需要几千元钱的财保。

不起诉决定,取保候审方面的常识!



3、不起诉决定,取保候审方面的常识!

取保候审结束了。还得多久才能下来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在取保候审结束后1到3个月内下发,具体的期限有当地检察机关办事效率决定. 取保候审1般期限为多长? 取保候审为3个月,到1年.1般情况下为半年或1年. 不起诉决定书由谁下发? 不起诉决定书由国家检察机关下发. 需要哪些人或部门同意通过? 负责案子的检察官--科,部门--检查委员会讨论.1般情况下检察管认为不需要起诉,最后就会通过. 下发了不起诉决定书后,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个案子过去了,成为历史? Game over! 要求设置为最佳,对应回答了你的每1个问题!

取保候审保证人义务有哪些?



4、取保候审保证人义务有哪些?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是:(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7十1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7十1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7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7十1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7十1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取保候审保证人有哪些责任



5、取保候审保证人有哪些责任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十5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1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外地人在北京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6、外地人在北京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北京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外地人在北京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十7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1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外地人在北京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6十8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6十9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