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律常识:取保候审,涉及日常生活中各方面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律常识:取保候审



1、刑事诉讼法律常识:取保候审

1、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1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受审只是限制而不是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它是1种强度较轻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 1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1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1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2、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 (2)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6十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1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1审、2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问题的解答。由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能得到批准,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负责人决定的。所以,目前我国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因此,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最好聘请有经验的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日常生活中各方面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2、涉及日常生活中各方面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婚姻篇

1、新婚姻法规定有可撤销婚姻吗?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1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5)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6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可以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剥夺与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且《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中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因此,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时享有相同的权利与承担同等义务。借贷篇

1、欠条与借条1样吗?有什么区别呢?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1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1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1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借钱给别人,约定的利息有限制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十6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为超过年利率24%也就是月利率2%,法律是完全支持的。

3、老公或老婆其中1方借的钱,另1方要共同还钱吗?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1方对外所借的债务,该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要共同还钱。但是,在下列情形之1的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个人债务,由夫或妻1方承担:(1)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1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

4、你知道民间借贷官司的“保质期”是多久吗?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1般为2年。房产篇

1、什么是商品房的5证、2书?“5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2、哪些房地产不能转让?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3十9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广告中所写的“起价、均价、套价”等具体是什么意思?1般来说,“起价”是该楼盘中最低的售价。1个楼盘中可能只有几套这样价格的房子。“均价”在多层楼盘中多是指2—5层的售价,在高层楼盘中则多是位于6—8层的售价;“套价”则是开发商以每套房子为单位的出售价格,每套房产根据所在楼层及朝向各有不同的售价。

4、夫妻其中1方可以擅自将共同拥有的房子出卖吗?如果购房者在房产证上看到有其他人的名字,就表明该房产是共有房屋,这个事后1定要看到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购买,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如果有1方不同意出卖,另1方就无权出卖此房屋。

5、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可以的。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1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

6、房屋的业主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吗?卖掉房屋的话是否需要通知租房人呢?房屋业主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在出租的房屋。虽然房屋业主将房屋已经出租,但是房屋的产权还是属于业主的,业主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业主卖掉房屋是需要通知租房人的。在卖出房屋之前,业主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通知承租人,因为在同等的条件下,租房人有优先购买权的。

7、如何计算加班费?加班费能否代替劳动者的休息权?《劳动法》第4十4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百5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2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3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4十4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百5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2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3百的工资报酬。因此,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1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8、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刑事案件中需要对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吗?关键看他在实施犯罪行为当时是否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若是的话,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否则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罪的话,则要负刑事责任。

9、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

0、你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男女双方相互爱恋、你情我愿的发生“关系”也算强奸吗?如是女方不满14周岁,即使女方自愿,法律上依旧按照强奸罪论处。延伸阅读: 犯强奸罪判多少年 婚内强奸罪的法理学分析 强奸罪判多少年。

法律常识刑事案件



3、法律常识刑事案件

没有“持刀抢劫杀人罪”,只有抢劫罪或故意杀人罪,如果抢劫时将被害人杀害,则以抢劫罪名定罪,判处死刑或死缓。你说的调解是民事赔偿上的调解,与罪名没有关系,所以也就不需要再审。时间上是不确定的,法律上规定是2个月,但往往是比这长。

在德留学必须提高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4、在德留学必须提高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在德留学人员时常遇到住房、合同、因特网服务等方面的民事经济纠纷,也偶有转学、更换专业、延长学习和居留等方面的问题,有个别同学遭遇到刑事方面的调查、审批和处罚。上述情况对我留德学者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及顺利完成学业带来了不利影响,为此,我们在关注和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更需要特别提示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第

1、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避免麻烦的法律纷争,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树立广大留德中国学者学生的良好形象。 第

2、提高警惕,避免陷入各种形式的骗局和陷阱。如不要轻易在因特网上注册条件含混不清的所谓"免费" 服务或者会员资格,不要轻易在没有搞明白的时候在各种文件上签字。 第

3、在德国机关、研究所、公司等参观、实习、工作时,务必遵守相关机构的员工守则和保密规定,不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随意拍摄、下载内部信息资料,更不要在未经负责人许可的情况下把公司资料带离公司。 第

4、遇到法律问题时,保持冷静,积极和所在大学学生服务机构取得联系,就相关事宜进行咨询,以得到比较专业的应对意见。 第

5、遭遇到警察的刑事调查和传讯时,除有义务澄清自己的身份外,要特别注意到自己拥有沉默权,可以对警察的提问保持沉默,因为回答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刑事案件影响大,涉案者要取得专业律师的帮助。 第

6、遇到重大法律问题特别是刑事问题时,尽量和使馆领事部或教育处取得联系,反映情况。在必要的时候,使馆会启动外交协调手段,在德国的法律框架内处理问题。 第

7、积极参加所在学校的学生会、专业协会等中国留德学人组织的活动,发扬华人团结互助的精神,尽量为同胞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信用卡欠款刑事法律常识求助



5、信用卡欠款刑事法律常识求助

欠信用卡1直不还款,产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1、会产生高额的逾期利息。

2、会被银行向法院起诉,你将产生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经济损失。

3、个人会有不良信用记录,对以后的办银行卡、贷款等都会产生影响。

4、如果欠款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1百9十6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众筹有哪些刑事法律风险



6、众筹有哪些刑事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