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1、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往往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事都是涉及法律知识,但是1般人都不知道或者不懂。认为这个和生活离的比较远这个是不对的想法。我整理总结了日常生活会遇到的如下: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1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离婚后,孩子归1方抚养,另1方有权利探望孩子。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想保护自己家或其他财产,1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施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这可是1个很重要的证据。如果您获得了赠品或者奖品,但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那您照样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维修,调换,或者赔偿。如果您与房东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期限,那么您就可以随时解除这个租赁合同,但是要按照约定结清房租,返还房屋。如果您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因为司机紧急刹车等不是您自己故意等行为而受伤,那您可以向公交车公司索赔。如果您宴请宾客或者亲朋好友1起喝酒时,1定要注意当出现有人醉酒时,要及时通知其家人和送医院救治,否则,就会因未尽合理的注意和救护义务而承担责任。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不要因为欠债的人不还钱而把欠钱的人拉到自己家或者其他地方,不让他回家限制他的自由,这样可能会涉嫌非法拘禁。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是你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望这个能够帮助大家知道更多法律相关知识,明白法律还要遵守法律,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2、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10个必知的律小常识如下:
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1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1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1寸免冠照若干张。
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1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
9、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两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1般归女方;两岁到10岁的小孩,抚养权1般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来决定,需要衡量双方的教育、经济、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因素;10岁以上的小孩,抚养权1般根据小孩意愿来决定。1
0、小孩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1般按月给付,1般支付到小孩18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