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打官司”前,都需要了解什么问题呢?司法《民事诉讼》知识点:民诉的基本原则
1、原告在“打官司”前,都需要了解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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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确定涉及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作为原告来说,首先要确定1下自己所涉及的这个纠纷是否是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问题法院都会受理的。我们可以举例来说明,比如说有些纠纷是需要先经过行政复议的,如果在出现了纠纷之后并没有经过行政复议,而是直接去法院起诉的话,那么法院就不会受理。还有就是在1些合同纠纷当中,如果双方已经选择了仲裁机关,那么再去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同样也是不会受理的。 0
2、需要先确定被告的身份作为原告来说,在打官司之前肯定是要确定1下被告的具体身份。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个问题比较可笑,。
2、司法《民事诉讼》知识点:民诉的基本原则
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它体现民事诉讼的精神实质,为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指明了方向,概括地提出了要求,因此对民事诉讼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以我国宪法为根据,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要求,结合民事诉讼法的特点而确定的。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诉讼活动本质和规律以及立法者所奉行的诉讼政策的集中体现。 民事诉讼法第1章规定了1系列基本原则,法学界通常将这些原则分为两大类:第1类是根据宪法原则,参照人民法院组织法有关规定制定的基本原则,这类基本原则的。
3、2020法考知识点解析:【民事诉讼法】诉的分类
根据原告提出的诉的请求的不同,诉可以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又称为形成之诉)。
1、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进行确认的请求。确认之诉又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与消极的确认之诉。 积极的确认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例如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有效。 消极的确认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例如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
2、给付之诉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给付之诉包含给付行为和给付财物。 1.行为。给付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例如。
4、有关法律知识提出的3十个问题并解答
我们的国家制定了许多法律、特别是近些年,立法速度加快,每年都有不少法律、法规颁布实行。对法律种类的划分,可以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如: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对于我们打官司的人来说,对法律可以这样来划分: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1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1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4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
5、起诉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有确定的被告。 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2、准备充分的证据。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1般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当事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